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更新时间:2024-10-17 14:36 发布时间:2022-09-2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何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的程序是什么?让我们和你分享。
(1)危化品许可证危化证资料提交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原件:一份;
2.营业执照
3.变更注册地址的,提供变更后的注册地址材料,复印件:1份;
4.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测措施变更后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原件:1份;
(2)程序:
1.向市申请企业.区县安监局窗口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现场或者通知申请人需要纠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通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受理。
(3).申请材料错误可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企业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齐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受理。
(5).决定受理的,应当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市局窗口受理的材料,报当地县安监局审核合格后,将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意见》(区县安监局出具)报市局窗口;区县局窗口受理的材料,由区县局直接组织审核。审核合格后,将申请企业的《申请材料》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核意见》(区县安监局出具)报市局窗口;2.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市局窗口工作人员将对受理的申请材料和区县安监局审核情况进行材料审核或现场审核。审核合格的,办理甲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市安监局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安监局,经省安监局批准后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类);办理乙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由窗口工作人员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类)。考试不合格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书面通知区县安监局和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三)受理条件
1)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含仓储经营)活动;
2)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化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油站设计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与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项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专项作业人员经专项安全作业培训,取得专项作业证书;其他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防爆.防中毒.防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资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备;
6)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上述1-5条外,还应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7)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
除满足上述1-5条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a)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应当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危险化学品仓储专用区域内;
b)存储设施及相关场所.设施.区域与相关法律的距离.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的规定;
c)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d)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国家化学、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品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e)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相关规定。.易爆.有毒.易扩散危险化学品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石化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