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的要求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0-17 14:35 发布时间: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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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车辆不得使用金属车厢,以防止摩擦和振动造成事故。必要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2)运输车辆应坚固、稳定、可靠,确保转弯时物品不滑动或下落。危险化学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护栏的高度。车厢底板应平整、致密、无缝,避免液化危险化学品泄漏和传动轴摩擦引起火灾。
(3)运输车辆在盛夏装载危险化学品时,应采取遮阳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或限制夜间运输。运输湿易燃物品时,应配备防水布等防水设施。
(4)运输车辆应根据装载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灭火设备和防护急救用品供应急使用。1211型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通常可安装在驾驶室或附近。这些灭火设备和防护急救设备应定期检查。如有泄漏、损坏、变形或失重、桶震颤等,应立即修理或更换,以确保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五)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当将公安部门统一规定的黄色底部悬挂在车辆前方或者明显部位,黑色字体标有“危险品”特殊信号旗,以吸引其他标志明显的车辆。非相关人员不得乘坐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运输车辆。
(6)罐车运输易燃液体时,罐车顶部应有阻火器和呼吸阀;底部设有导静电装置;排气管应加防火(星形)盖,位于前部(易燃液体处理操作一般位于汽车后部和侧面);罐体应用多个金属板隔开,使罐体具有足够的刚度,减少车辆运行液体不剧烈晃动、摩擦和静电;车辆电点火系统应保证良好完善的接触,防止电火花造成事故。
(7)用罐车装卸液化石油气(LPG)当时,罐车顶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流量阀、应急截止阀、静链、消防应急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