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证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0-17 14:35 发布时间:2022-11-09
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废除和修改危险化学品领域七条规定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了部分规定,并于2015年7月1日生效。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国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提交和管理。
设区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提交下列企业营业执照:
(一)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
(二)经营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
(三)经营加油站的企业;
(四)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企业;
(五)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中央企业。
(六)经营剧毒化学品和易开采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企业;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营业执照的审批和提交;
《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置材料。现在,惠宇国际将为您提供一些学习选择。
(一)营业执照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目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员工培训证明材料;
(四)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复印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记录登记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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