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成品油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吗?
更新时间:2024-10-17 14:35 发布时间:2023-06-29
一、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范围:
1、爆炸物:是指能引起爆炸的物质,如炸药、雷管、黑火药、粉尘、可燃气体、燃料、锯末等在一定条件下引起爆炸的物质,也属于爆炸物。
2、可燃气体:主要包括化学不稳定气体,如:氢气、甲烷、丙烷等,其易燃烧爆炸,生活中用可燃气体打火。
3、气溶胶(又称气溶胶):液体气溶胶通常称为雾,固体气溶胶通常称为烟雾,工业和运输锅炉和各种发动机使用燃料燃烧形成的烟雾,采矿、采石场研磨和粮食加工形成的固体粉尘,人工掩蔽产生的烟雾和有毒烟雾都是气溶胶。
4、氧化性气体:如打火机气体、液化气等。
5、易燃液体:是指容易挥发和燃烧的液体物质,如汽油、煤油、酒精、松节油等。
6、易燃固体:燃点低,遇火、受热、冲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接触,易引起快速燃烧或爆炸的固体物质。如硫磺、油毡、红磷、镁粉、红磷等。
7、自燃物体:堆积的油纸油毡、黄磷等。
(八)与水接触释放可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与水反应,容易自燃或释放危险数量可燃气体的液体或固体物质。如电石、磷化氢、钠、钾等。
9、氧化性物体:是指本身可能不会燃烧,但能释放氧气,可能引起或促进其他物质燃烧的化学性质较活跃的物质。例如:氟、氯、氧、臭氧、溴水、碘、浓硝酸、浓硫酸、过氧化氢等。
10、金属腐蚀:如:金属氧化物、氢氧化物。
11. 具有严重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合成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以及容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急性毒性化学品。
(二)不属于许可经营范围的危险化学品
(一)不属于许可范围的民用炸药、放射性材料、核能材料、城市燃气、家庭和城市禁用的危险化学品;
(二)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不属于许可证范围的;
(三)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口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作业的,不在许可范围内的。
综上所述,《成品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炸药、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可燃固体、自燃物体、与水接触释放可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氧化性物体、金属腐蚀物以及具有严重和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学品。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危险化学品不在许可范围内,如:家庭和城市禁止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销售危险化学品等。汇域致力于成品油危险证书及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我们拥有一支行业服务团队,通过率高,办证速度快。如有需要,请与我们联系。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