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证的监督管理条例内容
更新时间:2024-10-17 14:35 发布时间:2023-08-10
在颁发执照和监管过程中,许可证的管理者必须遵守规定,不向申请人或执照持有人索要贿赂或其他好处,不允许参与任何非法活动的行为。
监管者应加大力度对执照实施全面管控。同时须完善许可证办理与记录流程,经常公示商家获取牌照历程,并将此行为公开展示让全民来监督。若需要的话还应主动告知同样等级的政府部门的许可数据执行情况。
当政府部门进行监管时发现了以下情况: 有资质的企业其安全规定不符合法律和标准或违反了相关条例,而这些都是政府部门和办法所要求必须遵循的。应当依法处理,并及时通知原发证机关。
(一)营业执照期满,不予延期的;
(二)终止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三)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的;
(四)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的。
取消营业执照后,当地主要的传媒或颁发的机构网站必须公布此消息,同时须告知企业的政府机构及在县及其以上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县一级办理执照的业务机关必须把前一年的所有申请,颁发和管理权归属的信息传达至更高一层的主管局里。省级政府安监部门应向各省级市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报告本市去年全年营业执照审核、颁发和监管的情况,这是上级规定所要求的规范操作。
各省市政府安监部门需依照相关统计数据要求,向上申报去年各类企业获发与执行审查的情况以及监管方式等内容给国家安监总署报备。
以上就是危险化学品认证监督管理规定的全部内容,在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代办申请之前,这些都是要知道的,今天的分享就这些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