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都需要些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24-10-17 14:35 发布时间:2021-12-31
1.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工商营业执照或姓名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财产或租借凭证(影印件),无储存地点或租借地点,无或无租赁储存地点的,应出具该企业无存放地点或租用地点的地点;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储存、储存等)的特殊作业证明(副本)和目录清单;
5.安全管理系统(至少包括:劳保用品管理系统.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管理系统.安全检查和隐患纠正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目录清单;
6.与所在镇(街道)政府签署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复印件);
7.事故紧急救援计划;
8.安全评估报告;
10.专门从事仓储业务的,需要根据当地规划提供证明材料;
11.有重大危险源的,须提交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表(复印件);
1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外部经销.代理企业应提供企业的委托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13.经营用于监测的化学品的危化品许可证,须经省级主管机关批准;
14.经营危险化学品产品的企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批发商.零售经营企业须分别出具商务部.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专营经营企业必须出具商务部核发的经营批文;
15.剧毒经营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附有市场需求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