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东莞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要求
更新时间:2025-02-07 15:15 发布时间:2021-11-17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对危险化学品和其他行业有约束力,是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必备证书。让我们具体了解一下它的处理条件。
第一次申请。
1.新成立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2.新增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的企业;
3.原危险化学品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的企业。

二、延期申请。
期限届满后继续经营危险化学品业务的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后,经营企业如有变更,不需办理变更手续。
三、变更申请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应当重新颁发营业执照,证书有效期不变,说明变更日期。
1.企业名称;
2.法定代表人;
3.主要负责人;
4.门牌号;
5.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测措施,构成重大危险源,以及各种预防措施。
6.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建设项目。

四、重新申请。
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营业执照。发证机关重新颁发营业执照,重新核实证书有效期。
1.变更注册。营业地址;
2.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储存场所的;
3.仓储经营企业异地重建;
4.经营模式发生变化;
5.许可范围发生变化。
6.许可时间到期。
五、遗失补办(受理纸质材料)经营企业遗失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在市级报纸上发表遗失声明,并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1.企业法人依法终止的;
2.依法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3.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企业不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申请注销。公司注册后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