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深圳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更新时间:2025-02-07 15:15 发布时间:2021-10-12
一、危化品许可证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五条。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令第55号)。
二、许可证内容。
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必须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有毒性.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特性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属于危险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物质对人体.设施.环境有害。

三、许可范围。
剧毒化学品除外.非制爆危险化学品和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品经营的危险品运输。
营利性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受理权限规定,提出办理危化品。
申请营业许可。
本公司厂区内,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需要从事危险化学品销售。
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港口经营许可证。
港务人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港内储存危险化学品。
四.办理危险货物经营许可证的准备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
4.办公租约正本及副本。
5.房产证明书。
6.第二批消防批文正本和副本。
7.办公平面图。
8.危险货物名称的经营。
9.保安主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0.负责安保的人员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
11.保安主管资格证正本和副本。
12.需要租用危险货物仓库。
13.第三方运输公司的证件和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