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更新时间:2023-02-27 15:44 发布时间:2021-10-26
根据《危险化学品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最新文件),办理程序如下。
1.市、区、县安监局分别设立受理窗口,负责咨询、受理和颁发许可证。
2.申请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时,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包括承诺)和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以煤油为成品油)、提交成品油经营批准证、经营进口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或经营用于工业生产原料的燃气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证书;
(4)营业地点(不居住的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凭证;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与营业地址一致)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用于危险化学品仓库、零售(加油站)、批发(带储存设施)的,除前一款规定外,应提供下列文件:
(1)储存设施的证明文件包括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盘存企业)和(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备案文件,并提供相应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证书或相应的技术职称证书或危险货物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3)安保评估报告;
(4)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表。
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理程序:
1.签订合同。
2.所需材料注册公司。(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注册资金、股权比例、经营范围)
3.培训登记;(2个安全员上岗培训)
4.工商企业的预审资料;
5.是建立公司制度和计划安排;
6.工商营业执照。
7.递交危险化学品的名称。
8.公安预审。
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