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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易制毒品备案许可证

更新时间:2024-05-28 11:03      发布时间:2022-05-11  

今天,汇域国际编辑为您整理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备案的部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可联系汇域国际在线客服。
易制毒化学品名称分类:
第一类:1-苯基-2-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胡椒醛.素.异黄樟素.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愚蠢甲酸;
第二类: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
第三类: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


危化品经营
 
危些危险化学品需要在危险化学备案?
办理易制毒备案证明所需材料:
1.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量、主流等备案申请;
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产品包装说明及使用管理制度;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易制毒备案证明办理流程:
1.向区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材料:
1.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量、主流等情况的备案申请。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产品包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
危化品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二、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主管部门收到上述备案材料后,应当在三天内向符合备案要求的单位出具备案证明。
3.经营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当地区、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本月无经营的,每月月底进行零申报,即购买单位名称、运输单位名称、储存单位名称、销售单位名称、购买数量、销售数量、储存数量。
五、二、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备案证明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六、二、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七、二、三类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不生产。经营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当在终止经营后3个月内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8.数据报告方式:通过书面报表或电子邮件向受理点报告。

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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