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危化许可证办理流程
更新时间:2024-05-28 11:03 发布时间:2021-11-16
危险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放射性化学品在运输、装卸、贮存和贮存过程中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经营程序复杂,商品特殊,国家政策要求严格,营业执照条件高,流程复杂,细节众多,下面来看一下具体的处理流程:
一、危化品许可证前提(具有以下条件)
1.按照国家标准(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办法》;
2.运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GB18265)》和《一般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
3.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该单元具有事故紧急救援计划。
二、是办理营业执照的单位应自主选择合格的安全评估机构,对其经营状况进行安全评估。
三、申请A、B营业执照的单位,应当向省、市发证机关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2.安全评估报告;
3.储存地点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复印件;
4.储存设施的运作。设备的所有权或租赁证副本;
5.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专业培训证书复印件;6、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处理程序:
(一)第一次办理营业执照。
1.一式三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电子版;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拥有产权或租赁证明经营场所(储存设施),但没有或从事批发业务,则应为该单位不存在或没有租赁储存地点的承诺书签发;
4.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用文件、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品储存保管等)特殊作业作业证书(副本);
5.建立文件,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主管人员;
6.安全操作程序一览表和安全管理系统(至少包括:管理劳保用品的系统、安全教育培训系统、购买和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系统、安全检查和隐患纠正系统、事故报告处理系统、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7.安全生产责任(副本);
8.事故紧急救援计划;
9.执行安全评估报告和整改意见(经安全评估机构核查确认);
10.商业运营和储存场地规划;
11.县(市、区)安监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和请示报告;
12.从事监测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须提供国家和省主管机关批准文件。